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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亟待立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潘铎印2017-05-12 0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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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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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作为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一些企业的保密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完善、不妥当,加之我国建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欠缺的地方,不足以预防和禁止商业秘密的泄露,所以商业秘密泄露、失窃的事件屡见不鲜。
    

现实中,商业泄密案件频发,其原因在于市场经营活动活跃,不正当竞争行为随之增大;市场竞争加剧,一些企业与个人的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冒险违法;法律惩处存在漏洞,侵害商业机密案件难以得到惩治等等。也基于企业保护商业机密的法律意识不强,企业职工法律观念淡薄,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失守。
    

依法打击泄露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不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也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理念。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带来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应根据权利人的控告,立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让市场竞争更加有序、更加健康。
    

保护商业秘密,政府、企业、公民应共同承担责任。加强国家顶层设计,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职工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法》专门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应负的保密义务。相应的,针对目前某些技术人员跳槽辞职以及猎头公司的挖取人才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国家应制定《人才流动管理条例》来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应加强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建章立制、健全措施增强企业保护秘密意识,并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增强员工诚信意识,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使员工对企业泄密既不愿也不敢。
    

保护商业秘密,既是每一位企业家的职责,也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每一名社会企业员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职业道德、讲究社会诚信、恪守义务规定,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商业竞争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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